针推学院各位研究生:
即日起我院研究生请假实行专用假条(附件1),所有研究生请假一律出示纸质假条,一式两份,一份交于需请假的课程教师或单位部分,一份由学院留存。本请假条由本人在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后,由本人亲笔填写后由各相关教师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针推学院请假规定如下:
1、请假三天(含三日)之内由班主任、导师以及研究生办主管老师均同意签字,院研究生办盖章后生效。
2、请假三至七日(含七日)在上述签字完成时,需由学院主管院长签字,院研究生办方可盖章生效。
3、请假超过七日需填写本表,完成所有签字盖章,由学院主管部门上报校研究生院申请,通过后方可由院研究生办盖章生效。
4、凡研究生离京必须履行请假手续,否则一律按照旷课条例处理。
5、凡无故缺课、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(包括学院、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以及班会),无故离京以及其他无故缺勤未实行请假手续者,均按照《研究生手册》旷课相关条例处理。
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请假制度开展考勤工作,考勤记录作为本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德育评价指标。无故缺勤一次奖学金评定未实行请假手续者扣两分;因病(出示三甲医院诊断证明除外)因私事(学校学院公派事件除外)履行请假手续者两次扣一分;一学年内无故缺勤三次未实行请假手续者,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。本规定于2015年度9月7日起执行,最终解释权归针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。
针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
2015年9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