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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针灸推拿学院教职工奖励办法

作者:   来源:  时间:2012-10-29

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在教学、科研、行政、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性,增强学院的核心竞争力,针灸推拿学院决定实施教学、科研、行政、学生工作等方面的奖励办法。旨在通过奖励办法的实施,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,增强岗位意识,促进学院各项工作高效、有序地进行。为提高学院的教学、科研质量和管理效率以及制度建设奠定基础。

一、针灸推拿学院奖励工作机构:

1、奖励工作领导小组:

组长:院长

成员:副院长

2、奖励工作工作小组:

组长:综合办主任

成员:综合办副主任、综合办其他人员。

3、奖励工作监察小组:

组长:总支书记

成员:总支副书记

4、奖励标准起草小组:

教学组组长及成员:分管教学副院长及教办人员和课程负责人。

科研组组长及成员:分管科研副院长及科研办人员和课题负责人。

管理组组长及成员:综合办主任及综合办其他人员。

5、奖励标准审核小组:

教学组: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。

科研组:学术委员会成员。

管理组:各系(室、中心)主任。

 

二、奖项名称、奖项数目:

奖项名称:优秀教师奖、优秀科技工作者奖、优秀技术员奖、优秀管理工作者奖、优秀班主任奖、集体活动全勤奖、耕耘奖。

奖项数目:优秀教师奖、优秀科技工作者奖、优秀班主任奖的奖项数目分别占全院教师、班主任总数的20%;优秀技术员奖、优秀管理工作者奖的奖项数目分别占全院技术员、管理工作者总数的30%。“关心集体奖”、耕耘奖的奖项数目以实际发生的人数核定。

 

三、奖励标准制订原则:

1、奖励标准原则上应量化。

2、特殊情况时可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,投票人员应为相关人员。

3、奖励标准起草、审核后需经党政联席会最后讨论通过。

4、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标准依据学校有关评选办法;

5、优秀管理工作者奖需本人述职,并且通过院领导、院办人员的无记名投票产生结果;

6、优秀技术员奖需本人述职,并且通过本室人员的无记名投票产生结果;

7、“集体活动全勤奖”依据出席学院集体活动(含参加学校集体活动)的出勤率(按照学院考勤制度,以指纹考勤机为依据,出勤最高者为全勤,其余以此折算)。

8、“耕耘奖”则按来学院工作年限设定(此处所指“学院”包括原北京中医药大学针推系和原北京针灸骨伤学院针灸系),5年为1个等级,如5年耕耘奖等。

9、“奉献奖” 按退休职工退休当年的5年到期耕耘奖计算。

 

 四、评奖时间及评奖程序

 

1、奖励按年度实施,每年评奖1次;

2、2013年1月4日前,全体教师向综合办公室上交个人当年有关材料的复印件;

3、2013年1月7,为评奖工作时间(统计、核对、确定);

4、2013年1月7日-1月9日为公示时间,对评优结果有异议的教职工,需在公示期间向院综合办公室或党政联席会提出书面申请复核(复核结果将通知复核申请人)。

5、2013年1月9日前召开党政联席会最终确认。

6、2013年1月18日前,学院择期召开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颁奖(荣誉证书及奖品或奖金)并张榜公布。

7、评优工作过程中涉及相关人员,需采用回避原则。

8.评优结果不占学校下达的考核评优名额,但可作为本年度学校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
 

五、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针灸推拿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针灸推拿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年12月24日

 

针灸推拿学院教学奖励标准

 

为了落实针灸推拿学院教职工奖励办法,现制定教学奖励标准。

  1. 奖励范围:全院在职教师
  2. 奖励期限:每年年终对当年符合奖励要求的教师进行奖励。
  3. 奖励内容:

(1)授课优秀奖(担任两门课以上者,以最高成绩计):每学期学生对教师综合评分前3名者。

(2)教改课题奖:教育教学改革项目,国家级课题前3名,部局级课题主持人,发表教改论文总量前3名(至少2篇以上)。

(3)教材奖:全国规划教材主编、主译。名额不限

(4)教改成果奖:国家级前3名,部局级主持人

 

针灸推拿学院科研奖励标准

 

为了落实针灸推拿学院教职工奖励办法,现制定针灸推拿学院科研奖励标准。

  1. 奖励范围:全院在职教工。
  2. 奖励期限:每年年终对当年符合奖励要求的教师进行科研奖励。
  3. 奖励项目及名额:

(1)科研课题:国家级课题前2名(课题经费50万以上,前3名)。部局级课题主持人。

(2)科研论文奖:发表论文总量前3名。SCI、SSCI、ISTP每篇奖励1次,收录摘要,奖金额度按科研论文奖第1名执行;收录全文,奖金额度按照科研论文奖第1名翻倍执行。

(3)学术著作奖(出版学术著作总量≥2部):出版学术著作主编总量前3名。

(4)国家专利奖:每项奖励1次。

(5)科研成果奖:国家级前3名、部局级主持人。